燕京理工学院行政干部夜间值班制度(试行)
发布时间:2019-11-25 10:04 点击量:
为了进一步加强学校行政干部夜间值班管理,规范工作程序,保障信息畅通,妥善应对突发事件,维护学校的安全与稳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参加校级夜间值班的行政干部主要指各处室、二级学院科级及以上人员。
第二条 值班时间:当天17:30-次日 08:20/学期(含双休日,寒暑假除外)。
第三条 行政干部夜间值班是学校安全稳定工作有效措施之一,配合学校总值班室做好夜间校园安全管理相关事宜,其具体工作职责如下:
(一)值班日当晚8点到总值班办公室(校园 110指挥中心)领取《燕京理工学院总值班室记录表》,并对校内重点岗位(治安和消防监控中心、网络机房、图书馆、水泵房、高压配电室,冬季增加供热交换站)进行巡查监督,要求该岗位值班人员在《燕京理工学院总值班室记录》表上签到,并对该岗位运转情况进行如实记录。
(二)确保通讯联络畅通,参与总值班室对学校夜间巡逻工作,协助总值班室处理夜间突发事件,重大突发事件须及时向所在单位领导、相关职能部门领导和校领导汇报。
(三)值班人员应当认真、准确、完整的做好值班记录,未办结的事项要向接班人员交代清楚,经接班人员在值班记录本上签字确认后,方可离岗。总值班室值班记录定期报总值班办公室备存。
第四条 工作要求:
(一)值班人员要坚定政治立场,提高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不得泄漏党和政府以及学校的秘密,未经允许,不得随意公开值班人员掌握的任何信息。
(二)值班人员值班范围为校园内,值班人员要严格按照值班安排表值班,不得随意缺勤,如有特殊原因需要调整值班的,应将调整情况报主管校领导、带班校领导批准后,向总值班室、学校办公室报备。
(三)行政干部夜间值班安排由学校办公室负责,每月25—27日将次月值班安排发各值班人员邮箱,同时向学校总值班室报备。每月第一天(遇节假日提前)值班人员到学校办公室领取新的安排本,上月最后一天(遇节假日顺延)值班人员交回记录完整的安排本,学校办公室要及时存档。
(四)在重大突发事件的报告、处置过程中,如出现值班人员相互推诿,对领导指示和相关职能部门意见落实不力,情节严重、后果恶劣的,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和纪律给予相应处理。
第五条 本规定由学校办公室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燕京理工学院
2019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