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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燕京理工学院宣传工作表彰奖励办法(修订)

发布时间:2020-09-28 17:28  点击量: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品牌宣传工作,充分调动宣传工作积极性,内聚人心,外树形象,构建大宣传格局,推动全媒体宣传建设,全方位、多角度、立体式讲好学校好故事,传递校园好声音,不断提高知名度、美誉度和影响力,为学校创新发展营造良好舆论氛围,根据《燕京理工学院宣传工作实施办法(修订)》,现修订本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宣传工作要遵循党的基本路线、方针和政策,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保障正确的办学方向,为推进各项事业发展提供强大的思想力量、精神支撑、文化引领。切实加强宣传思想工作,深入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进一步推动学校教育教学、招生就业、国际交流、继续教育等各项重点工作新突破,营造风清气正、团结和谐的文明校园环境。

第二条  建立宣传工作综合考评机制。宣传工作考评依据各项目考核办法采用积分制,按周通报、月小结、学年考核的形式进行。

(一)周通报。每周确定宣传工作主题任务,对各通讯单位执行情况进行督导及通报。

(二)月小结。每月对全媒平台宣传工作任务和效果进行整理通报并积分,对当月各项工作奖惩情况进行总结,对当月重要活动、新闻事件、舆情处置进行分析通报。各通讯单位每月初3个工作日内形成上一月份宣传工作月报表。

每月统计发放宣传工作补助。继续发挥通讯员宣传激励作用,在完成基本宣传任务基础上,二级学院每月积分达30分者,处室每月积分达15分者,对通讯员给予100元工作补助(每年发放12个月)。

建设并完善学生记者、学生助理制度,设置1000元/月(每年发放12个月)的宣传经费,对在校级宣传平台承担具体宣传工作任务的学生,进行月度考评,按“个人申请+综合评价”原则评选优秀学生并给予一定奖励。

(三)学年考核。每学年初进行整体考核,设置单位奖、单项奖和个人奖,综合月积分和年度表现进行奖项评定,给予证书和物质奖励。各通讯单位须于每年9月中旬前报送上个学年度宣传工作总结和相关材料。

1.评选项目及数量


2.评选条件

(1)单位奖

单位奖用于表彰学年内对宣传工作做出成绩和贡献的二级学院和处室。

①管理规范好。由通讯单位主要负责人主管新闻宣传工作,高度重视传播推广,宣传工作机构完善、制度健全,构建了宣传工作新机制。

②团队建设好。队伍思想稳定、精神状态良好,听从指挥,服从安排,有较好的凝聚力和集体荣誉感,新闻敏感性强、工作效率高。

③工作业绩好。能够主动工作,超前工作,善于策划,善于组织,善于传播,在宣传工作考评中综合积分排榜名列前茅;全学年未出现重大舆情事故与舆情处置不当现象。

④创新发展好。工作中大胆探索,具有新闻宣传的策划推广能力,能积极反映发现的问题,为宣传工作开展提出合理化建议。

(2)单项奖

单项奖用于表彰在宣传工作某方面或某领域表现优秀的单位、团体、优秀作品或有影响力个人,包括但不限于网站、橱窗海报、外媒宣传、新媒体平台及团队、迎新宣传创新、重要活动专题宣传、有影响力人物和优秀作品等。

单项奖评选要坚持成效性、影响力、代表性和可复制性原则。新媒体平台、外媒、网站、橱窗的单项奖评定根据月通报积分(占比80%)和整体效果(占比20%)进行评定;迎新宣传单项奖主要表彰新学年迎新宣传创新和工作效果;其他单项奖根据学年度宣传工作特色和影响力,按“部门/个人申请+综合评定”原则进行评定。

(3)个人奖

个人奖用于表彰宣传工作队伍或对宣传工作给予大力支持的教师和学生。

①教师担任通讯员岗位10个月以上;学生进入宣传工作团队满一学年以上。

②品行端正,爱岗敬业,服从安排,勇于担当,乐于奉献,关心集体,有较强的协调和沟通能力,工作效率高,为完成本部门工作做出贡献。

③在宣传工作中成绩突出,热爱学习,刻苦钻研专业技能,注重提高自身综合素质,能创造性的开展工作,对项目提出优化合理建议,并且顺利实施取得良好效果。

④有团队意识和集体荣誉感,能主动响应学校联动宣传安排,积极参与相关宣传工作,贡献宣传经验和智慧。

⑤学年内无违规违纪行为,无重大工作失误。

第二章 对内传播力考核

第三条  管好用好常规宣传阵地。充分发挥网站和报刊作用,把学校官网和校报摆在全媒宣传的首要位置,坚持重质重量,做到重大活动首发,专题活动深度,常规活动特色;充分利用横幅、宣传栏、LED显示屏、广播等方式开展宣传工作,确保日常宣传阵地发挥正能量作用。

各通讯单位在学校官网进行新闻宣传,实行OA报送制度。学校官网“学校新闻”栏目按5分/篇,“校园动态”“本/专硕直通”栏目按3分/篇进行积分。各通讯单位每月在学校官网积分不低于5分且月积分达标者,通讯员方可获得宣传工作补助。

学校二级网站更新维护由各通讯单位负责,每月发布消息、通讯等新闻宣传稿件5篇/积3分,每月不高于6分。常规工作通知、公告等不计入新闻宣传稿件数量。各通讯单位每月在二级网站积分不低于3分且月积分达标者,通讯员方可获得宣传工作补助。

重视校报编发质量。鼓励各通讯单位根据学校中心工作和教育教学工作重点撰写高质量、有深度的宣传稿件,综合学校官网发布情况,凡同步在校报编发的专题稿件(常规新闻消息不计入)视情况额外给予1-3分的积分。鼓励全校师生投送文艺稿件,营造丰富多彩的校园文化氛围,文学稿件、摄影作品等一经采用,相应通讯单位积2分/篇。根据每期校报发放和张贴情况给予1-3分的积分。

宣传橱窗按“定期检查+专项评价”相结合的形式进行积分。每季度进行不少于一次的橱窗检查,检查人员由宣传部人员、通讯员和学生组成,根据检查综合评价给予不高于5分的积分。根据国家和学校重要活动需要,由二级学院、处室承担橱窗宣传任务者,给予每次3分的积分。在迎新等重要活动中因橱窗宣传不力受通报者,视情况扣2-5分。

第四条  重视新闻宣传质量,不断提升新闻传播的持久影响力。围绕学校中心工作、重要改革、重大活动等具有深远影响的工作,在常态宣传基础上,深度挖掘凝练,鼓励以新闻通讯和报告文学的形式扩大新闻事件影响力。对学校建设发展或办学声誉有重要影响的高质量新闻通讯、报告文学作品,经宣传部推荐、学校认定,可对第一撰稿人以稿费形式一次性奖励1000元,对所在部门给予10分的积分。

第五条 加强微信公众平台建设。在联动做好学校官方微信平台运营的基础上,各二级学院和有条件的处室要开通部门级微信平台并招募学生团队进行运营。各通讯单位每月在微信平台积分不低于3分且月积分达标者,通讯员方可获得宣传工作补助。

1.鼓励各通讯单位将特色活动按微信传播形式向学校官方微信平台投稿,根据采用和阅读情况综合给予3-5分/篇的积分,每月不高于10分。

2.引入微信WCI传播指数对部门级微信平台进行综合考评,每月按WCI传播指数排行情况给予不高于5分的积分。

3.支持学校官方微信平台参加校外有关排名,所获奖励由宣传部门根据有关贡献情况进行分配。

第六条  加强微博平台建设。在联动做好学校官方微博平台运营的基础上,各二级学院和有条件的处室要开通部门级微博平台并招募学生团队进行运营。各通讯单位每月在微博平台积分不低于3分且月积分达标者,通讯员方可获得宣传工作补助。

1.鼓励各通讯单位按微博传播形式向学校官方微博平台投稿。官方微博平台采用周通报、月积分的形式对各通讯单位进行贡献评价,每月给予不高于10分的积分。

2.引入微博BCI传播指数对部门级微博平台进行综合考评,每月按BCI传播指数排行情况给予不高于5分的积分。

3.支持学校官方微博平台参加校外有关排名,所获奖励由宣传部门根据有关贡献情况进行分配。

第七条  加强抖音平台建设。在联动做好学校官方抖音平台运营的基础上,各二级学院和有条件的处室要开通部门级抖音平台并招募学生团队进行运营。各通讯单位每月在抖音平台积分不低于3分且积分达标者,通讯员方可获得宣传工作补助。

1.鼓励各通讯单位将特色活动按抖音传播形式向学校官方抖音平台投稿,根据采用和阅读情况综合给予3-5分/篇的积分,每月不高于10分。

2.引入抖音DCI传播指数对部门级抖音平台进行综合考评,每月按DCI传播指数排行情况给予不高于5分的积分。

3.支持学校官方抖音平台参加校外有关排名,所获奖励由宣传部门根据有关贡献情况进行分配。

第八条  加强视频、图片平台建设。鼓励在重要活动传播推广过程中加入视频、图片直播,并给予一定的加分。单次视频直播累计观看人数达2万、5万、10万分别给予5分、10分、15分的积分;单次图片直播一周内累计观看人数达20万、50万、100万分别给予5分、10分、15分的积分。

第三章 对外传播力考核

第九条  畅通媒体联络与发布渠道,塑造学校形象,提升品牌影响力。建立外媒宣传联动工作机制,宣传部联动各通讯单位常态化开展媒体宣传工作,每月通报媒体发布情况。

各通讯单位要积极挖掘外媒宣传素材。由各通讯单位提供的宣传素材被媒体采用,在市级以上、省部级以下主流媒体发布的报道每篇积3分;国家级主流媒体发布的报道每篇积5分,其中在中央电视台、中国教育电视台发布新闻报道15秒以上,在人民日报、光明日报、中国教育报发布新闻300字(或配图并100字)以上,积10分。腾讯、网易、凤凰、新浪、搜狐、今日头条、澎湃新闻等社会主流媒体发布的官方报道按省部级媒体加分。

第十条  支持以社会媒体思维建立学校官方自媒体平台。宣传部要主动注册今日头条、人民号、百家号、企鹅号、网易号、凤凰号等自媒体平台,抢占平台话语权。鼓励各通讯单位按自媒体传播形式向学校官方各自媒体平台投稿,每采用1篇积2分,每月不高于10分。

第十一条  加强对重要活动的新闻宣传策划,引导校园新闻变成社会新闻。鼓励根据重要事件、社会热点挖掘校园新闻形成社会新闻,且经省部级及以上主流媒体主动进行广泛报道,视整体新闻影响给予一定奖励。

对宣传工作取得创新突破的各通讯单位,根据实际情况予以奖励。包括但不限于各通讯单位提供素材并在校网、微信、微博、抖音平台发布的新闻,在一周内经省部级官方新媒体平台转发,给予300元/条的工作奖励,积5分;经国家级官方微博转发,给予500元/条的工作奖励、每条积8分,经省部级及以上电视台、网站、报纸等官方主流媒体采发给予500元/条的工作奖励、每条积10分。

第十二条  建立网络舆情处置机制。面对网络舆情,图文信息中心和宣传部门必须联动各部门创新工作思路,准确把握、合理引导、科学管理网络舆情,切实发挥网络舆情的正面效应。

(一)对积极做好重大舆情或师德重大问题处置相关工作的各部门进行奖励。面对重大舆情或师德重大问题,学校要迅速成立舆情应急处理工作领导组及办公室,并启动重大舆情应急预案,24小时跟踪舆情。同时舆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需第一时间向有关上级上报情况,提出拟处理意见,经学校理事会审定同意后,由学校新闻发言人及时召开新闻发布会或以其他稳妥形式回应舆情。在整个过程中对舆情危机事件处理及时,事件未造成恶劣影响,处理过程中能发挥正面引导作用,对学校知名度有一定提升者进行通报表扬,并视情况给予一定奖励。

(二)对舆情处置相关工作开展不到位的相关部门进行处罚。对舆情危机事件发生后24小时内,宣传部门被动执行且不主动向相关领导汇报,在舆情危机事件处置过程中不与主流官方媒体和相关部门积极沟通,被公开点名批评,对学校公众形象造成极大损失者,给予通报批评,并视情况处以罚金。

第四章 其 他

第十三条  创新开展专题专项工作宣传。宣传工作要全方位、全过程参与到专题专项工作中,相关部门要与宣传部门主动对接,通讯员要与宣传人员联动策划,相关牵头部门要将宣传内容纳入整体方案中进行奖惩,持续将专题专项工作宣传塑造成为学校品牌。宣传部门要对开学季、毕业季,以及面向社会举办或承办的重要活动等进行专题宣传策划、组织和考核,对联动宣传到位、品牌塑造良好者,视情况给予5-10分加分。

第十四条  全媒时代下,宣传工作要坚持导向为魂、移动为先、内容为王、创新为要的原则,支持宣传工作人员拥抱新技术,尝试新形式,不断调整适应新时代新形势下宣传工作重点,对新出现的宣传重点可由宣传部门按“类型相近、积分相当”的思路参照上述标准制定考核内容,完善表彰奖励机制。

第十五条  本文件自下发之日起施行,原《燕京理工学院宣传工作表彰奖励办法(试行)》(院发〔2016〕44号)即行废止。


燕京理工学院
2020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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